1、校考合格证发放
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:4。
考生可于2019年4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和学校招生信息网(http://zj.hncu.net)自行查询成绩和专业合格线。
2、校考录取原则
所有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取得校考合格证。
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等三个专业,按综合成绩(高考文化成绩×30%+校考专业成绩×70%)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,不限单科成绩,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3、联考(统考)省份的专业录取原则将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。